營建專案服務

Construction Project Service

營造工地稽核輔導


  國內營造業發生重大職業災害較其他行業比例偏高,而大多數之罹災人員大多屬於小型事業單位之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所僱用之勞工,除這些承攬人、再承攬人安全管理方式有待討論外,原事業單位因欠缺管理經驗在加上事業單位多以營利為目的,抱著得過且過、能省則省、能免則免的不良心態,來執行工安管理導致災害頻傳,甚至造成原事業單位相關人員被以業務過失移送法辦。
有鑑於此,本公司特別針對營造業承攬管理之缺失及營造業勞工對危害認知不足之情況,擷取國外先進安全管理作法及以往管理之經驗,發展出一套營造業稽核輔導程序,讓接受輔導之營造工地能確實實施,以大幅提升管理績效,當然職業災害率亦可迅速下降。

職安衛人員駐地服務


  • 協助原業方協議組織運作,依法令規定事項為依歸
  • 協助辦理進場人員作業環境危害因素告知
  • 每日定期與不定期工區缺失巡查與複查及追蹤改善
  • 協助召開定期職業安全衛生檢討及協調會議
  • 勞動檢查單位來訪時,會同業方陪巡與缺失改善回覆
  • 協助意外事故調查與通報
  • 協助其他業方交辦有關職安衛事項

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


職業安全衛生執行計畫
  • 計畫緣起及預期效益
  • 服務項目及內容
  • 承攬商安全衛生協議組織管理辦法
  • 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設置管理
  • 承攬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計畫
  • 門禁及從業人員資格管理
  • 承攬商施工安全衛生管理
  • 自動檢查計畫
  • 緊急應變計畫
  • 勞工健康管理計畫
  • 施工區環境污染防治計畫

人力配置及資格
工作職掌:
  • 統籌新建工程案場職安衛管理執行及運作
  • 擔任協議組織之召集
  • 推動協議組織之運作
  • 協助業主與相關主管機關溝通協調
  • 定期向業主彙報職安衛管理之執行結果及進度
  • 設置專案主管進行各駐地突發狀況之人力支援及調度
現場執行內容
  • 承攬商作業現場須知規劃辦理
  • 危險性及特殊作業管制辦理
  • 各項施工安全危害因素告知
  • 作業現場職安衛巡視、記錄
  • 相關管制措施辦理
  • 標示管制及製作
  • 作業文件辦理執行
附加價值工程
  • 協助管理環保、保全等事宜
  • 建立與勞動檢查機關間良好溝通橋樑
  • 提供敦親睦鄰之指導建議
  • 協助承攬商間職安問題指導或諮詢
  • 提供意外事故調查建議
  • 提供職業災害處理諮詢
  • 其他業主交辦事項(僅限與本案有關職安衛業務協處)
緊急應變處理
  • 規劃制定緊急應變處理辦法
  • 制定分級應變流程以利運作執行
  • 制定緊急聯絡速見表
  • 追蹤意外事故通報單
  • 追蹤意外事故通調查表
  • 召開意外事故檢討會議
  • 提報業主整體意外/職災報告
預期效益
  • 降低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列之職業災害
  • 制定緊急應變流程以利運作
  • 消除對施工進度影響甚巨之”停工處分”
  • 職安衛經費之節省
  • 與主管機關產生良性之互動
  • 維護客戶公司優良之企業形象

勞動檢查改善輔導


其他營建專案服務

本公司服務項目
  • 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評估報告書製作
  • 模板、施工架等計算書製作
  • 技師簽證及出席相關會議
  • 施工計畫/防災計畫書製作
  • 交通維持計畫書製作
  • 逕流廢水計畫書製作
  • 職業災害復工計畫書製作
  • 公共工程金安獎推動
  • 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性工作場所分類

丁類
係指下列營造工程:

  • 建築物高度在八十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
  • 單跨橋梁之橋墩跨距在七十五公尺以上或多跨橋梁之橋墩跨距在五十公尺以上之橋梁工程。
  • 採用壓氣施工作業之工程。
  • 長度一千公尺以上或需開挖十五公尺以上豎坑之隧道工程。
  • 開挖深度達十八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程。
  • 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七公尺以上,且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以上者。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