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服務

The service to set up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服務

  • 你是否不知道如何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你是否已經完成管理(OHSAS18001)系統但不知如何轉換(ISO45001)呢?
  • 你是否已經被勞動檢查機構通知改善呢?

透過本公司整合性服務可協助貴公司解決以上問題
✆諮詢專線:02-2391-6201。

法令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摘要】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設置 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 前項之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以上或有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工作場所者, 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2 條
下列事業單位,雇主應依國家標準 CNS 45001 同等以上規定,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據以執行:
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者。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
三、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作場所者。
四、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者。
前項安全衛生管理之執行,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三年。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簡介

歷程

備註:職業安全衛生關法令規定只要求指定事業單位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因此並未要求驗證,事業單位可考量經費辦理。

系統架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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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服務流程

本公司將依公司規模及執行需求進行報價,包含:

  • 教育訓練(Training)
  • 文件與管理流程建置(Implementing)
  • 驗證(Certification)
  • 維護(Maint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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